■ 李敏/文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限制有关娱乐节目的正式通知。通知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各个卫视晚黄金档每周娱乐节目不超两档;全国省级卫视一年选秀类节目不超10档,类型不得重复,其中婚恋、涉案等7类节目被限;省级卫视须设一档道德节目,倡导和谐主旋律。对此笔者以为,全民娱乐本是无可厚非,但无论是哪一种娱乐模式,绝不能有损社会道德和伦理底线。此次“限娱令”,既是对目前那些一味迎合社会低俗文化、肆意兴起的娱乐漫天飞的媒体的一次紧急刹车,更是吹响了弘扬社会主旋律的号角。 目前我国各大媒体的娱乐节目众多,由于竞争激烈,一些媒体使用低俗的娱乐节目吸引观众。如有的节目宣扬拜金主义,有的制造“奇人异事”,有的以暴露隐私、贩卖真情作为娱乐佐料,缺乏对真善美的弘扬;有的则是相互“克隆与模仿”,缺少变化与创新。在这种“娱乐至上”旗帜的指引下以及赢利动机的驱使下,一些娱乐节目俨然成为了媚俗、低俗、庸俗的输出机器。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而且对一些人的价值观与世界观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对社会整体道德水平产生很大不良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此番我国强力出台“限娱令”,对于倡导社会主流价值观,弘扬社会伦理道德,无疑是必要而及时的。 各大媒体大多作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事业单位,同时还肩负着引导社会文化与价值取向的神圣使命。究竟是为了单纯的收视率而生存,还是为担当起那份本身肩负的社会责任与历史使命而觉醒,很值得各大媒体认真深思。笔者以为,一个社会全面均衡的发展和进步,不仅需要物质和技术力量的推动,更离不开精神、道德等人文因素的支撑。面对当前信仰缺失,道德迷茫,我国急需加强对社会先进文化的大力宣传与发扬。 最近召开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要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辐射力和影响力。要加强党报党刊、通讯社、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各大媒体平台建设,扩大有效覆盖面,让城乡群众都能享受现代传播方式的便利,准确、快捷地获取有益信息。而在这个过程中,各大媒体作为传播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显然责无旁贷,理应成为弘扬主旋律,歌颂真善美的先锋队与主阵地。 对于各个媒体来说,要充分认识到: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只是自己服务社会的最基本任务,而更高的要求,则是要发挥自己的社会责任,运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和语言,大力弘扬社会先进文化,包括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先进文明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为人们提供积极向上的先进文化,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品位的文化需求。各大媒体只有把自己的发展牢牢建立在满足社会需要和顺应时代要求的基础上,让广大群众在经济繁荣之下享受更多的社会文化发展成果,倡导更加健康向上的社会道德理念,才能增强自身对外传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从而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道路上,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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