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美珍
近年来,随着统计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基层调查队在执法队伍建设、宣传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努力探索和创新,统计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基层统计调查是统计的基石,是统计数据的源头,推动基层统计调查法治建设,对防范统计源头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促进统计调查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层调查队直接面对千万个调查对象采集源头数据,掌握第一手资料。因此,基层调查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切实增强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统计工作人员和辅助调查员的学法力度和效果,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拓展学习深度。 目前社会上仍有对统计数据质疑的声音,质疑来自于误解,误解源于不了解。因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既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领导带头学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也要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调查单位、进千家万户活动。运用可视化手段,逐步打消人民群众对统计数据的质疑,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统计法规意识,大力营造“关注统计数据、配合统计工作,知晓统计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 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是统计人员的永恒课题。基层统计局、调查队直接采集源头数据,按照巩固基层、强化激励、提升服务的目标,要把基础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强化基础工作作为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重大事项来抓。通过统计执法检查大力推进数据质量的精准管控,切实做到调查对象真实、调查过程真实和调查数据真实。继续完善约束机制,加大对基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强化责任制的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定期到基层网点单位检查台账登记情况,对报表上报规范程度进行业务指导,定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提升统计法的影响力和震慑力,提高干部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认真做好各项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工作,严格按照“三审一评估”制度,层层把关,全力保障调查数据质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发挥统计监督的职能作用,首次将统计监督列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手握戒尺必须心存敬畏,要把依法治统与底线思维相结合,守住不造假作假、不以数谋私、不干扰调查的底线,在法律前提下做好统计调查与统计监督工作,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要求上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要坚守底线,增强本领,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调查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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